全教總:私校直升比率不得逾30%
(聯合晚報╱記者嚴文廷╱台北報導)
十二年國教的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今天進行表決,根據協商內容,私校直升比率106學年度不得超過60%,並逐年遞減,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,直升超過60%的私校全國不超過10所,訂出這種門檻根本就是一種欺騙,全教總依舊堅持直升比率不得超過30%,不接受補助就不限制。
劉欽旭表示,反對私校直升比率訂在60%的門檻,這樣的標準太過寬鬆,根據全教總的統計,全國只有10所學校超過,這樣的門檻沒有任何意義,進一步來說,如果私校國中部不能規範,依舊會出現進入私校國中送高中的口號,這對十二年國教來說都是一種傷害。
至於排富問題,全家盟十二年國教民間辦公室執行長謝國清表示,高職確定不排富、高中排富,但家長堅持一定要訂定落日條款,保證未來幾年後,一定要讓高中也免學費,而且最好訂在106學年度。
謝國清強調,十二年國教母法一過,過去的宣導有太多內容需要重新調整,他認為,過去太重視政策面的宣導,但對家長來說,重要的是觀念的改變,要從過去分分計較的時代改變為免試入學,這才是政府應該加強宣導的部分,但很遺憾在過去都沒有看到這方面的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