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升學資訊】101指考報名注意事項

報名重要日期及系統開放時間
  • 個別郵遞報名:101年4月12日起至5月4日止(郵戳為憑)
  • 個別網路報名:101年4月12日上午9時起至5月14日下午5時止
  • 集體報名:101年4月12日上午9時起至5月14日下午5時止

  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於民國101年4月12日起開始受理報名,個別郵遞報名至5月4日截止(郵戳為憑),個別網路報名及集體報名則可至5月14日截止。未於各該報名方式之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,即未完成報名手續,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,且不得參加考試。考生及集體報名單位請務必掌握報名時間!

  本次考試仍延續實施「試場全面開放使用冷氣」,考生報名時,務必於報名檔案或報名表上,選擇是否於冷氣試場應試;未選者一律視同於有冷氣之試場應試;於報名日期截止後,選定之結果不得要求更改。

  另外整理本(101)學年度報名時必須特別注意的事項有:

一、報名費修訂為「基本作業費」集體報名者每名200元、個別報名者每名250元,「考科測驗費」每選考一科170元。

二、為配合新五都之行政區域調整,以及預留各考區洽借分區學校之彈性空間, 將「考試地區」之「板橋」修訂為「板橋、土城」,「新莊」修訂為「新莊、泰山」。

三、為提升服務,凡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,本中心將主動發送手機簡訊通知考生指定科目考試成績。此行動電話號碼,亦作為試務緊急聯絡或大學入學通知使用,請考生務必提供。

四、考生選考之科目不得少於3科,惟已報考101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者,不得少於 2 科。

五、為避免於考試中產生辨識身分的困擾,考生相片須面貌清晰「不得遮蓋眉毛」且不得為生活照。

六、依規定期限完成報名手續之考生請於101年5月21日起至5月23日下午5時止,以網路//www.ceec.edu.tw/或電話語音(02)2364-3677確認其報名資料是否完備。如發現與原報名資料不符或遺漏,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請補正(集體報名者由集報單位彙送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七、指定科目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為5月14日(一),而101學年度甄選入學招生於5月10日 「公告統一分發結果」,故報名後不得以「錄取大學或技術校院放棄指定科目考試」理由申請退費。

八、凡符合簡章「拾參、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」所列服務對象之考生,應於5月7日前請領「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」,並於5月14日報名截止前將填妥之申請表件回擲本中心,以供審查。未依規定繳驗及審查者,一律 不予延長應考時間。(請詳閱簡章第 16頁至18頁)

九、為配合防疫及試務安排之需要,考生如罹患傳染性結核病(痰檢驗仍屬陽性 階段者)、麻疹、德國麻疹、百日咳、流行性腦脊髓膜炎、水痘時,考生或集體報名單位應隨時通知本中心,電話02-23661416轉608,俾便事先安排 相關試務。且日後如因傳染病流行另行發布規定時,考生應予配合,不得 異議。  
 

(資料來源:大學入學考試中心)

返回列表
Facebook